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李国英明确重点抓好5个方面
在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,水利部部长李国英明确提出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,促进人水和谐共生,重点抓好5个方面。
健全河湖生态保护标准
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,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。深化生态流量监测分析,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。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、海(咸)水入侵防治、地下水战略储备和禁限采区划定等标准和技术规范。建立健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,推进幸福河湖建设。
全面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
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,建立全国河湖健康档案,“一河(湖)一策”滚动编制修复保护方案。深入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,推进80余条(个)河湖生态环境复苏。持续开展京杭大运河贯通补水、华北地区河湖夏季集中补水和常态化补水,持续实现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。力争实现永定河全年全线有水,白洋淀水面稳定在250平方公里,潮白河、大清河、滹沱河补水成效进一步巩固,漳河全线贯通。继续开展西辽河流域生态调度,逐步恢复西辽河全线过流。
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力度
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,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范化,坚决遏制增量、清存量。压紧压实采砂管理责任,具有采砂任务的河道基本实现采砂规划全覆盖,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,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。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管,加快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。排查整治小水电风险隐患,积极稳妥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,实施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,逐站落实生态流量,新增100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,再创建500座安全标准化电站。认定、复核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。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和乡村河湖管护,持续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。
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
划定地下水禁采区、限采区,基本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,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建设。以县为单元确定地下水取水总量、水位控制指标,对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。实施《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,统筹“节、控、换、补、管”措施,巩固拓展治理成效。在重点区域,探索实施深层地下水回补。持续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,全面推进三江平原、松嫩平原、辽河平原、西辽河流域、黄淮地区、鄂尔多斯台地、汾渭谷底、河西走廊、天山南北麓、北部湾等10个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。开展地下水储备制度建设,加强地下水储备监管。
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
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》。加快推进七大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,加大长江上中游、黄河中上游、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,在黄土高原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加快实施淤地坝、拦沙坝建设,大力推进坡耕地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,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.2万平方公里以上。持续实施部省两级全覆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,建立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。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。加强水土保持考核,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,抓好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。
(转载自中国水事、中国水利)